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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年台上字第617號|給付報費|民國 42 年 05 月 22 日|最高法院民事判例

是代辦商本係以商號名義處理其受委託之事務,其因此所發生 之請求權,與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一、第八兩款所定情形不符。 ... 上訴人 莊樹森 洪青松 翁永裕 上訴人 東勢製機 法定代理人 白玉樹 被上訴人 台灣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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